《硬措施》是在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指导下研究制定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硬措施》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遏制当前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非常之举,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抓住了关键要害,对推动矿山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深刻认识《硬措施》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硬措施》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具体行动,发扬斗争精神,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贯彻《硬措施》的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周密组织,持续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要把《硬措施》宣贯和《意见》宣贯有机结合,凝聚工作合力。要协调主流媒体在重要栏目、重点时段、显著版面对《硬措施》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硬措施》精神实质和矿山安全基本知识。要积极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将《硬措施》纳入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班必学内容,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切实把《硬措施》精神转化为落实属地责任、狠抓矿山安全的自觉行动。要在政府网站设立学习宣传贯彻《硬措施》专栏,深入阐述《硬措施》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重点内容及落实要求,并通过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矿山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全面增强履职能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宣讲,并组织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矿山企业开展宣讲,确保《硬措施》精神成为各方共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组织编写《硬措施》解读要点,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在解读要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本地区、本企业典型案例,增强宣贯效果。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抓紧制定《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全面梳理现有矿山安全相关制度规定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制修订工作,确保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统一、协调,加快形成制度成果。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合作、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矿山安全工作合力,有效堵塞各种监管漏洞,严防漏管失控。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积极协调推动将《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一体压实地方各级政府矿山安全生产责任。